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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蕪湖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會一層”:股東會、監事會、董事會、經理層
2、蕪湖長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會一層”職權
股東會: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選舉和更換非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監事,決定有關董事、監事的報酬事項;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審議批準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報告;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做出決議;對發行公司債券做出決議;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修改公司章程;
監事會: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董事會:召集股東會會議,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執行股東會的決議;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經理層: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體規章;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3、公司“三會一層”相關制度
·《公司章程》
·《股東會議事規則》
·《監事會議事規則》
·《董事會議事規則》
·《獨立董事工作制度》
·《總經理議事規則》
·《董事會秘書工作細則》
·《公司重大財務投資決策制度》
·《信息披露制度》
·《關聯交易決策制度》
4、股東服務熱線:
股東服務電話: 0553-2396102